根據本校「2017-2020年校務發展計畫」,本校以「培養專業複合型(專業Plus)人才之優質科技大學」為定位,期許培育學生具備「國際力」、「資訊力」、及「學習力」等三項核心能力。
(一)、 國際力
為配合跨領域的多元學習,校訂核心課程國語文由應用中文系開課;外語課程由本校語言中心規劃開設。本院目前採用校級統一英文畢業門檻、培養學生具有國際視野、在地關懷,從創新學習方式,以及思考永續經營途徑,並經由不同國際交流、交換,讓學生真正實際瞭解體會國際現況,也能透過智動校園遠端、線上與國際互動,並在具有國際觀後,最終回到在地連結與關懷臺灣這一塊土地上。相關成果如表1及表2所示。
表1-本院學生近年與國外學術交流之成效統計表
學年度 |
名稱 |
參與人數 |
交流內容 |
105 |
日本國立室蘭工業大學博士生Miss Ponnapa Musikapun訪問學者 |
15 |
學術交流 |
105 |
薦送本院三名研究生至日本國立室蘭工業大學短期交換 |
3 |
短期交換 |
105 |
日本國立室蘭工業大學博士生Miss Klairung Ponanan訪問學者 |
15 |
學術交流 |
106 |
日本國立室蘭工業大學碩士生田中準矢短期交換 |
10 |
短期交換 |
106 |
本院邀請日本室蘭工業大學須藤秀紹准教授暨6位研究生學術交流 |
25 |
學術交流 |
106 |
本院薦送研究生至日本國立室蘭工業大學短期交換 |
2 |
短期交換 |
107 |
日本國立室蘭工業大學博士生Tanapun Scrichanthamit訪問學者 |
18 |
學術交流 |
表2-104-106學年度碩士班研討會與期刊發表數(篇)表
學年度
|
104
|
105
|
106
|
科系
|
期刊
|
研討會
|
期刊
|
研討會
|
期刊
|
研討會
|
資管系
|
1
|
20
|
0
|
25
|
0
|
15
|
資工系
|
18
|
14
|
7
|
16
|
10
|
19
|
流管系
|
5
|
12
|
6
|
5
|
3
|
8
|
合計
|
24
|
46
|
13
|
46
|
13
|
42
|
(二)、 資訊力
本院各系畢業前一年皆需修讀專題實作課程,且需參展學院辦理之專題成果展,始得畢業;資訊基本能力方面,本院制訂證照獎勵辦法,資工系-資訊能力考核,資管系-證照選修學分。召集院務會議,依據本院核心能力,以專業證照、學院學程、專題課程(含參加專題成果展)、參加相關資訊競賽為畢業條件為主要訂定要項,訂定學院畢業門檻基準。表3為本院學生取得資訊專業證照記錄表。
表3-104-106學年度各系輔導學生取得資訊專業證照活動紀錄表
學年度
|
104
|
105
|
106
|
國內證照
|
926
|
751 |
645 |
國外證照 |
156 |
188 |
138 |
(三)、 學習力與專業能力之學習成效
透過道德實踐與正向思維的訓練,強化在任何學習進行之時的正面心態,厚實學習過程中遭遇困境時的調適能力。相關成果如表4及表5所示。
實務專題
表4-104-106學年度科技部大專生專題計畫補助件數表
學年度
|
104
|
105
|
106
|
資管系
|
4
|
4
|
7
|
資工系
|
2
|
2
|
3
|
流管系
|
0
|
1
|
0
|
合計
|
6
|
7
|
10
|
參加與獲得競賽獲獎數
表5-104-106學年度各系競賽表現及成效統計表
學年度 |
資管系 |
資工系 |
流管系 |
隊數 |
人次 |
隊數 |
人次 |
隊數 |
人次 |
104 |
32 |
117 |
18 |
104 |
8 |
22 |
105 |
46 |
188 |
10 |
46 |
11 |
27 |
106 |
31 |
104 |
17 |
30 |
10 |
18 |
合計 |
109 |
409 |
45 |
180 |
29 |
67 |
實習就業及進修表現及成效
本校為落實產學合作之技職教育方針,培育學生成為理論與實務兼具之專業人才,並期以縮短與業界的專業差距,讓學生於畢業後更易融入職場,特訂定「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」、「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學生校外實習作業規範」、及「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參觀作業要點」。
本校校外實習課程規劃與實施作法如下:
-
暑期校外實習課程:於暑期開設2學分以上之校外實習課程,且須在同一機構連續實習8週,總實習小時數不低於320小時,包含由各系自訂之定期返校座談會或研習活動等。
-
學期校外實習課程:開設9學分以上為原則,至少為期4.5個月之校外實習課程,修讀實習課程期間,除依各系自訂之返校座談會或研習活動等外,學生應全職於實習機構實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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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年校外實習課程:開設18學分以上為原則,至少為期9個月之校外實習課程,修讀實習課程期間,除依各系自訂之返校座談會或研習活動等外,學生應全職於實習機構實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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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外實習:校外實習課程得於海外實習(a)實習地點為大陸地區以外之境外地區,或於國際海域航行之大型商船,且以臺商所設海外先進或具發展潛力之企業和機構(包括分公司)為優先。(b)參與學生應通過學校規定之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。